不是直系亲属不可以去拘留所探望。在拘留所期间,除辩护律师外,其他人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只有在判决完毕后,已判决留在看守所服刑的短期犯,服刑人员的近亲属可以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