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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贪污连续犯的追诉期是什么

作者:sha16882024-10-16 16:5822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追诉期为五年。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诉期为十年。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追诉期为二十年。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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