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检察院认为应该批捕的,会逮捕。如果认为不需要批捕的,会向公安部门送达《不予批捕通知书》,由于刑事拘留37天,是拘留的最长期限,公安部门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之后,必须立刻放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三)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