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处理是: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刑事拘留的程序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及时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