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