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公安遗漏的重要证据能要求补充吗

作者:jjyf8882024-10-16 16:1172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对于庭审中公安机关所遗漏的重要证据,是可以要求补充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