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民是不可以担任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的。《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主题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