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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刑事案件法官的回避由谁决定

作者:wshiuu2024-10-16 16:0861
审判刑事案件法官的回避由法院的院长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检察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侦查人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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