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婚外同居的证据可以通过查看当事人的短信,通讯软件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寻找证人,录音等方式,当事人收集证据应当采取合法的方式,不能有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
(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