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依据的程序分别有:首先,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案由、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开庭时间和地点;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庭审活动应当在审判法庭进行。需要巡回依法公开审理的,应当选择适当的场所进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案由、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开庭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