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的问题有:立法中缺少对罚金执行具体、细致的规定,导致很多执行问题无法可依。被告人缴纳罚金能力有限或不愿缴纳,而法院运用不够,导致罚金执行率低。被执行人大多在监狱服刑或刑满释放后外去打工,罚金刑的执行客观上有一定难度。罚金刑的执行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罚金刑的执行缺乏必要的监督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