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要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法检查院,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现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