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管辖的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应当适用我国法律。但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适用其约定的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根据《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第二十七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