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一审和二审的间隔期间通常不超过3个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不服法院一审裁定的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