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要件即可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4、客观要件即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