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裁判的效力分别有:两审终审,不得对裁判再行上诉;不得就同一诉讼标的,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法律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