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的方式通常有:1、法院调解,即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的诉讼内调解;
2、人民调解,即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3、行政调解,即在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诉讼外调解;4、仲裁调解,即在仲裁庭主持下由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诉讼外调解。
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第二十二条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