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的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持卡人恶意透支数额达到5-50万元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数额较大”;2、持卡人恶意透支数额达到50-500万元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数额巨大”;3、持卡人恶意透支数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