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刑法量刑标准是:对犯该罪的自然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犯该罪的单位则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