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但可能性不大。在对贩卖毒品的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结合其具体贩卖毒品的种类以及数量判刑。贩卖毒品,无论数量有多少,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