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分手后要分手费的,法律不支持,但当事人自愿给付的,法律并不限制。“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法律不会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