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属于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管制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