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再婚登记时离婚判决书收回了怎么办

作者:yuanyuanjy2024-10-16 12:2559
离婚判决书不会收回,会由当事人自己持有,如果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则当事人可以到办理离婚的法院进行查询然后予以复印,让法院盖章之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并且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