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转移监护权给姑姑怎么办理

作者:huihuijiaoyu2024-10-16 11:0760
如果被监护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人,也不存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成员,姑姑愿意担任其监护人的,就可以在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担任,不需要特意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则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