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对违法票据付款罪判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最长为六个月。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