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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

作者:huailaijyuu12024-10-16 10:3657
股份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是:

1、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应当给职工的补偿金;

3、欠缴的税款;

4、普通的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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