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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股权受让价格不合理是否导致协议无效

作者:anan9872024-10-16 10:2542
不能将价格不合理视为无效事由,除非是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下。股权转让无效有下列情形: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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