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丢了的,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借阅、复制经备案的公司章程。公司在申请设立登记时,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并且变更公司章程后,也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变更后的文本,因此登记机关会保存有公司章程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六十二条借阅、抄录、携带、复制公司登记档案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涂抹、标注、损毁公司登记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