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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分公司的性质

作者:mengwajiaoyu2024-10-16 09:1145
分公司的性质是,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分公司的资金、业务等受总公司的控制,但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并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符合其民事能力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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