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四要件包括: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为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七十条
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