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后的税务事项的处理方式是,公司需要清算合并所得的财产,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亏损的余额,来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