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证明的申请
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并且使疫情传播的风险大大降低,规定了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来申请开具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在相关税务部门审核电子数据无误后,可以为纳税人开具相关证明。
纸质资料的报送
在疫情期间,税务机关采取了“非接触式”方式进行出口退(免)税备案及备案变更、证明开具和退(免)税申报的申请,导致了很多本应报送的相关纸质资料的企业不知所措。
涉税事项超期的处理方式
因为疫情来势凶猛,从而导致了很多企业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证明开具、出口收汇等事项。这时财务人员可以依据《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待收齐退(免)税凭证、相关电子信息或者收汇后,再对各项事宜进行申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