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
1、触犯本罪的,一般可以追究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2、导致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则可以追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