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不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对金融凭证是伪造、变造的事实必须是明知的否则不构成本罪。过失构成犯罪必须刑法明文规定,刑法并没有规定了本罪的过失犯罪所以过失不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四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票据诈骗罪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