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作者:bbjiaoyuzz
2024-10-16 04:31
14
白冰教育知识
认证
白冰教育知识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阅读全文
上一篇: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如何判刑
下一篇:
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怎么判刑
0
点赞
0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
淫秽物品扣押还是收缴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