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伤情鉴定未出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作者:bibi77772024-10-16 04:2541
伤情鉴定未出符合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的能采取强制措施。例如:满足先行拘留条件的可以先行拘留。可以先行拘留的法定情形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