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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欠债不还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作者:xiantjy15972024-10-16 04:1175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违法行为,债务人要承担违约的责任,例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在债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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