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公司分立的程序:1、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由分立各方订立协议;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4、通知和公告,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
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