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恐怖组织活动罪是由以下要件构成的: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领导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进行恐怖活动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