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渎职犯罪包括了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与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其构成要件为:犯罪客体是国有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客观上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主体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主观上是间接故意与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