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电报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应该这样承担:邮政工作人员隐匿电报的,构成隐匿电报罪,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前述罪行而窃取财物的,应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