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具有独立的人格的。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对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是具有独立的人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