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收购要约有什么效力

作者:xinqi8882024-10-16 00:0162
收购要约有如下效力:

1、在要约收购期间,禁止被收购公司董事辞职;

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禁止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但有法定情形的除外;

3、体现希望与他人订立收购合同的意思表示;

4、其他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