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号转让有以下法律规定:1、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
2、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且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3、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企业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登记时,发现企业名称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企业登记机关发现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本规定的,可以请求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纠正。第十九条企业名称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