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能以个人名义借款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认定为其个人借款,但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二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