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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哪些职权

作者:siweijiaoyug2024-10-15 23:2487
破产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管理和处分公司的财产;

4、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5、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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