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公司的流程如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规定的文件;3、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