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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什么情况下公司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jywgcuu72024-10-15 22:5619
下列情况下公司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2、股东出资不足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发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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