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法院可否按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

作者:huailaijyuu12024-10-15 22:3992
法院可以按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