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申请书、证明、清算报告、营业执照、登报证明以及股东名册等相关资料。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未经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四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